“江小白”商标之争江小白赢了!

     2019年,岁末,“江小白”商标案再审,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江小白公司)与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津酒厂)之间的“江小白”商标之争有果,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宣判,“江小白”商标属于江小白公司。

 

“江小白”公司微信公众号发表声明:

 (图片来源/江小白公众号)

 

维权之路任重道远,“江小白”商标争夺战胜利不易。

 

     2012年3月,“我是江小白,生活很简单……”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简称江小白公司)主打的“江小白”系列白酒以其独特的产品包装、卡通形象和经典语录给许多消费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迅速火了起来。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火起来之后的几年里,江小白公司与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津酒厂)陷入了商标争夺战。

 

这场战争要从最开始的合作关系开始说起:


     陶石泉(现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表示,“江小白”是他在2011年创立的品牌,2012年上半年委托有百年历史的江津酒厂进行批量生产工作,营销、销售等环节则全权由江小白负责。

 

     从2011年12月19日起,陆续提交“江小白”系列商标的注册申请。此后,相关商标转让给新蓝图公司,后来又都转至江小白公司名下。之后就是江小白年销售几十亿的份额。

  

(图片来源/商标局)

 

     其中,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在初审公告后被江津酒厂提出异议及异议复审,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异议复审理由不成立,于2016年2月13日被核准注册在第33类果酒、烧酒等商品上;

 

    2016年5月,在对“江小白”系列商标提出异议无果后,江津酒厂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主张其对“江小白”商标拥有在先权利,新蓝图公司作为其经销商申请注册的“江小白”“江大白”“小白江”等商标应被宣告无效。


(图片来源/商标局)



     由于江小白公司地址变更,其没有收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寄送的答辩通知,未能参加评审程序。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江津酒厂提供的证据,从而裁定宣告,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无效。

 

    随后,江小白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议,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称江津酒厂公司无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使用过“江小白”商标,所有证据均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后,且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2017年12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原商评委被诉裁定。

 

原商评委、及江津酒厂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8年11月22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针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支持原商评委裁定,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江小白公司的诉讼请求。

 

江小白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江小白”商标并非江津酒厂的商标,根据定制产品销售合同,江津酒厂对定制产品除其注册商标 “几江”外的产品概念、广告用语等并不享有知识产权,新蓝图公司对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侵害江津酒厂的合法权益,未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

 

“江小白”商标最终归属于江小白公司。

 

    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从江小白遭遇的商标之争可以看出,背后其实还是利益之争,同时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创业初期与代工厂之间的合作应避免出现法律漏洞,给对方以可乘之机。